什么是憲法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它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人們行為的基本法律準則。憲法作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規賴以產生、存在、發展和變更的基礎和前提條件,它處于一個國家獨立、完整和系統的法律體系的核心,是一個國家法律制的基石。
憲法的地位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律保證。
1、憲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礎,其他法律是憲法的具體化;
2、任何法律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否則無效;
3、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4、憲法是最高行為準則;
5、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
憲法的權利
(1)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等自由。
(2)宗教信仰自由。
(3)人身自由。包括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拘捕、限制、搜查、審問和侵害,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4)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和取得賠償的權利。
(5)社會經濟權利。
憲法的義務
(1)維護國家統一和各民族團結。
(2)逗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逗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3)維護租國安全、榮譽和利盒。
(4)保衛租國,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5)依法納稅。
憲法的作用
作為國家的根本法,憲法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保證國家權力有效運行,規范和制約國家權力。憲法通過賦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國家機關公共權力,使國家權力在憲法的軌道上有效運行,避免國家權力缺位、越位和錯位。
2、確認和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在人民主權原則下,憲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體現。人民通過憲法使自己的基本權利得到最明確的確認和最有效的保障。
3、調整國家最重要的社會關系,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在國家的各種社會關系中,最重要的關系是由憲法來規范的和調整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憲法是社會穩定的調解器和安全閥,對于解決各種重大社會矛盾和沖突,保持社會穩定,維護國家長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憲法的制定
按照憲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只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才有權制定憲法和修改憲法,其他任何機關和組織都沒有這項權力,因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我國憲法也規定了不同于-般法律的修改程序。
1.提議修改憲法的主體不同
憲法規定,有權提議修改憲法的主體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而一般法律提出法律議案的主體則要寬泛得多。
2、通過的人數不同
憲法規定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二以上的多數通過。而一般法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半數通過。
3、公布的機關不同
憲法沒有明確規定憲法的修改由誰公布。在實踐中,四部憲法和五個憲法修正案都是由全國人大公布。而依據憲法和立法法的規定,普通法律由國家主席公布。